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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时间:2017-09-08 00:00:00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吉林大学物理学院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吉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17】222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推荐原则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选拔。选拔录取工作中,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又要重视考察业务水平;其中,对业务标准的考核,要以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为基础,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避免简单地按分数排队。

  二、组织领导

  物理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琰铭

  副组长:闫 羽 王海军

  组 员:孙成林 唐宗明 郑以松 徐留芳

  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孟文卓

  组 员:王海华 杨讴菡 年桂君(教师代表)李佳翰(学生代表)

  以上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须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学院推免生推荐与接收面试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专家组由5~7人的单数组成。

  三、推荐形式

  学院坚持以常规推荐为主,其他推荐形式为补充的、多渠道选拔的推荐形式。

  (一)常规推荐是指按照本办法中相关条款规定的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从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拔推免生的工作形式,是学校推免生工作的主要形式。

  (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免生特别推荐,是学校为了健全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个性化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择优推荐本科生免试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硕士阶段考核合格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推荐形式。具体的遴选条件及工作办法由研究生院、教务处制定发布。

  (三)“创新人才”推免生特别推荐(以下简称“创新推荐”),是学校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选拔有发明、专利、高水平作品、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及某一方面确有突出专长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推荐形式。创新推荐的遴选条件和工作办法由学校另行制定。

  (四)“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特别推荐(以下简称“支教推荐”),是指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从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组建研究生支教团,择优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项工作由校团委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实施,其推荐名额由团中央另行下达。

  (五)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以下简称“补偿政策”)等是由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推免项目,其推荐名额由教育部直接下达,并直接指定推荐、接收学校。

  四、推荐名额

学 院

常规推荐名额

本硕博名额

常规、本硕博名额来源

基地班名额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

国家重点实验室

部重点 实验室

社科基地

校级实验班

唐、卓实验班

学院分配

物理学院

35

22

25

 

4

2

2

 

 

8

16

  吉林大学物理学院总保送名额57名,其中唐敖庆物理实验班8名(学生可选择校内外各专业;该类名额不可与其他类名额串动);其他类保送名额总计49名,其中,本硕博名额22名(已被吉林大学物理学院各专业录取完毕)。学校为加强吉林大学物理学科建设,在物理学院总保送名额中专设8名,用于吉林大学物理学科的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各专业。本年度申报该名额的本硕博人员已达8人,其差额为零,故本年度非本硕博保送名额49-22-0=27人(可选择校内外各专业)。以后每年度吉林大学物理学科的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名额的分配:原则上如果申报该类名额的本硕博人员未达满额,其差额不得用于其他类名额推免。

  五、推荐条件

  推免生须符合推免遴选基本条件且达到推免生成绩排名要求。

  (一)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委托培养的学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不含处分解除的情况)。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5.完成并通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其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和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3。

  6.外语条件要求:

  (1)非外语专业学生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校内外语1~4级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

  ②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在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含雅思托福等考试)的学生优先考虑。

  (2)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二)推免生成绩排名

  1.物理学院物理学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应用物理学专业、核物理专业推免生成绩排名是指截止至第三学年结束,学生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学院指定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军事训练、《军事理论》、《普通化学及实验A》、体育课不计入成绩排名。《应用软件基础》为学院指定限选课程计入成绩排名。

  2. 吉林大学与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物理学(中俄联合培养)专业学生前两年在吉大学习,后两年在托理工学习。托木斯克理工大学考试成绩使用五分制记分,不采用绩点制。因此,学生的成绩排名不便采用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根据两校之前约定,俄罗斯五分制的5分、4分和3分分别对应百分制92.5分、77分和64.5分。

  在计算成绩时,两校的成绩分别计算。吉大阶段按所有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托理工的成绩由考试课和考察课两部分成绩组成,只计算考试课成绩,取百分制折合后的算数平均值(不记考查课,但对于考查没有通过课程,视为考试课,成绩按零分处理)。

  最后,将两校的平均成绩按比例加和得到最终成绩。对于2014级学生,最终成绩由吉大四个学期和托理工两个学期成绩组成,吉大占比2/3,托理工占比1/3;对于在俄延长学制降至2014级的学生,最终成绩由吉大四个学期和托理工四个学期的成绩组成,吉大和托理工成绩各占比1/2。

  3. 因我院唐敖庆班学生是由高考招生、第一学期开始教务处招生、学习一学年之后院内考试三种招生方式组成,导致我院唐班原有学生和后转入唐班学生在第一学年所学课程有部分不同。不同的课程相对应着不同的学分,这也导致我院无法用教务处文件规定的平均学分绩点(GPA)进行唐敖庆学分和绩点的加权计算,只能延用原来的简单平均分算法计算排名。

  4.参与排名的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5.排名要求:

  参加常规推荐的学生推免生成绩名次列专业前1/4之内;身体有残疾、但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对推免成绩的要求可放宽到专业前1/3之内;参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免生特别推荐的学生推免成绩要求达到专业前2/5之内;国家基地班推免生成绩要求达到专业的前1/2之内;其它特殊类型试验班推免生成绩按照学校有关教学改革试验班的相关规定执行。支教推荐及补偿政策等项目的推免成绩要求,按学校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6.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获得一定的学术、科技等成果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外语成绩等条件限制,具体选拔标准见学校公布的创新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选拔要求。

  7.我院所有应届毕业学生都需参加排名,上述成绩名次范围内如有不能被推荐情况(如: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未被解除)的学生,学院不得将后面的学生递补进推荐范围。

  8.截至推荐免试成绩考核排名开始,学生参加校际交流,并经学分认定,其所获的学分不少于培养方案和学院要求的推免成绩总学分的95%,可以认定为达到要求,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9.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在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前提下,可获得推免生的面试答辩资格。

  六、选拔推荐工作程序

  (一)选拔推荐

  1. 由符合推免资格的2018届物理学院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物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9月14日16:00前上交至物理学院本科生教务办公室,逾期不上交《申请表》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保研资格。

  2.依照保送生申报和成绩排名,学院按照学校下达推荐限额的120%有序确定申报常规推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免生特别推荐面试人选。

  (1)学院于9月15日组织面试,由评审专家组对参加面试学生进行面试评分,面试成绩由评审专家组通过面试给出,主要考察学生的科研素养、创新能力、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等。

  (2)面试打分采取百分制,主要对学生以下能力及表现进行考核、提问和评分:

  A基础知识掌握和运用20分

  B实验知识、技能的掌握,实验安全知识的熟悉程度20分

  C科研素养及潜力25分

  D语言表达、表述能力15分

  E心理素质、应变能力10分

  F行为、举止表现10分

  (3)全体评审专家对每名面试学生实名制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向全院公布。

  (4)专家评委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评审职责,不得徇私舞弊,恶意评判。

  3.综合成绩排名及推免资格公示

  (1)学院将按课程成绩占90%,面试成绩占10%的比例,给出学生推免综合成绩。

  (2)面试成绩由百分制除以25折算为4分制,并依据公示Z=0.9K+0.1M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名(Z综合成绩、K课程成绩和M面试成绩)。

  (3)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名单。

  (4)9月16日对综合成绩排名及推免生资格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4.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传吉林大学推免生推荐办法、推荐名单。通过系统审核的推免生在系统内进行注册。

  (二)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学院应与之签订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协议,学校相关部门不允许为其出具相关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

  (三)学院在毕业前对获准被推荐推免生进行最后的审核,凡出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不能按期毕业或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毕业前仍未解除处分情况的,学校将自动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吉林大学物理学院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