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结合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学制及学习年限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四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二、选拔原则
“申请考核制”招生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相关工作。
2.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监督检查小组,对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导师招生资格
通过学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且具有博士招生名额的导师可按“申请考核制”招生。考生在报考前,应和导师取得联系,确定报考导师是否有招生名额。
五、考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考核制”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且获得时间须为2017年1月1日之后。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创新性学术成果
申请人在硕士期间应取得至少一项学术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期刊论文、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等。
六、网上报名和缴费
须登陆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2月22日。考生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
七、选拔录取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于2024年12月10日-12月31日,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 yuhf@jlu.edu.cn。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按序排列,形成 1 个 PDF 文件,文件命名格式:报考导师姓名+考生姓名。纸质版材料须使用顺丰速运邮寄至: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物理楼445,于老师(收),电话:0431-85167955。
(三)资格审核
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综合考核
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注重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包括学业知识考核、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考核,既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
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单位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九、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申诉邮箱:tangzm@jlu.edu.cn;
申诉电话:0431-85167046。
本实施细则及未尽事宜由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物理学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