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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5年度宝钢奖学金评审会的通知

时间:2015-09-01 00:00:00 点击:

校学字〔2015〕139号

各学院:

宝钢奖学金初评工作已经结束,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及学生工作部审核,共有30名本科学生通过初评入围终审答辩。现将终审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上午8:30

二、地点: 中心校区田家炳B座一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蔡重阳 哲学社会学院

曹翰林 文学院

柯咏杉 外国语学院

付昊东 经济学院

徐明阳 法学院

万辰光 行政学院

李 琳 管理学院

吴大庆 数学学院

弓 琛 物理学院

沈梦奇 化学学院

周 俊 生命科学学院

于丹阳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何晓临 汽车工程学院

裴长浩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勾 越 交通学院

刘 晗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

封凯元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胡成洋 通信工程学院

王子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林 超 地球科学学院

田富有 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

尹清正 建设工程学院

白 晶 环境学院

董雪洁 公共卫生学院

杨 娜 药学院

陈 玉 口腔医学院

药 剡 软件学院

尹曌天 商学院

陈雨薇 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屈 昊 临床医学院

四、要求:

1.请答辩学生每人准备3分钟PPT答辩材料,重点介绍本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综合情况,现场进行答辩,由评审委员会提问;

2.请答辩学生于9月6日(星期日)下午三点之前至中心校区田家炳B座二楼201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上交PPT材料并抽签产生答辩顺序;

3.请答辩学生于9月7日(星期一)上午7:30准时到达会议地点;

4.请学生本人着正装参会答辩,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由相应学院辅导员代为参加(代参会人负责为该名学生进行答辩);

联系人:黄春月 ,姚程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