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学生工作部要求,物理学院2015-2016年度物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采用综合测评系统组织开展。综合测评中,净加减分细则规定如下:
一、 加分项
1、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加0.4分,校一级加0.2分,校二级加0.1分。
2、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国际级加0.6分,国家级加0.4,省级加0.2分,校级加0.1分。
3、参加运动会、大合唱等大型集体活动且表现良好可酌情给予0.2分以内加分。
4、学团组织及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考核成绩优秀者可给予0.2分,良好者予以0.1分以内加分。
二、减分项
1、年度内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三次以上者减0.1分,违章用电寝室成员均减0.1分。
2、年度内三次以上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减0.2分。
3、年度累计旷课10学时以上者减0.2分。
4、对于违反《吉林大学学生手册》内相关规定的者,根据情况予以1分以内减分。
以上各项加减分累计不得超过1分。
对细则制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办公室杨老师联系。
公示期:2016.9.22-9.25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9.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