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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17-18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

时间:2018-09-30 15:06:02 点击:

  17-18年度物理学院共有国家助学金额度213人次,其中励志19人次,一等 26人次,二等55人次,三等113人次。鉴于此次评比学校严格要求只针对经济关注对象且助学金各等级额度须严格遵守,原则上不可拆分与合并,本次评比遵循以下办法:

一、名额分配:

  我院现有经济关注对象195人,本年度助学金可覆盖到全体同学。考虑到2018级现阶段经济压力相对略小,且同学间情况不熟悉,评议有难度,给予2018级关注对象三等助学金(满足本办法第二条的按“原则”评定)。其他年级按年级关注对象人数比例划分各项名额。基于国家奖学金额度较高,能够基本解决同学的学习生活压力,故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予参评。

二、评比原则:

  1、一等助学金遵循家庭经济情况和学习成绩相结合的原则,使努力学习且家庭确实存在困难的同学得到最大程度的资助。

  2、对于孤儿、残疾军人子女、残疾学生、本年度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学生本人遭受重大疾病的给予一等助学金。

  3、考虑到励志奖学金金额较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关注对象同学经济压力等因素,励志获得者只可申请三等助学金。

  4、为了实现国家发放助学金“帮扶助学”的目的,对于在17-18学年有不及格科目的同学助学金等级酌情降等。

  5、年度内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同学,助学金等级酌情降等。

三、评比流程: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级以经济关注对象评议小组和参评同学为主要成员召开评议会议,与会人员达到三分之二会议有效。

  3、会议对本评比办法进行确认,无异议后启动班级评比流程。

  4、班级评议会议对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三等助学金,新生年级班级评议会议对三等助学金进行不记名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

  5、如有半数以上与会人员投票结果有异议,可重新投票。

  6、助学金获得情况至投票结果产生之日起公示至第三日下班前。

物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