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理学院分工会机构
物理学院分工会设有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和工会小组长。
二、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小组长的产生办法
1、物理学院分工会主席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推荐和教职工选举产生。(通常分工会主席由主管行政副院长担任)
2、分工会副主席、委员由分工会主席推荐和教职工选举产生。
3、工会小组长由各工会小组选举产生。
三、分工会的主要任务
1、根据校工会布置的任务,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分工会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会活动,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
2、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工参加校工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结合实际在本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4、经常深入工会基层,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及时向上级工会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做好会费收缴工作,公布会费使用情况。
6、协助学院完成一些重要的工作。
四、分工会会费的收缴和使用
1、工会会费的由各工会小组长于每年的11月份收缴后上交到院工会,再由院分工会统一收齐后上交到校工会。
2、校工会根据我们上交的会费,每年下发到分工会50.00元/人。(其中有福利费20.00元/人。主要用于补助一些特别困难和生病住院的职工会员。对特别困难和生病住院的职工会员补助的标准是200元/次。有活动经费30.00元/人。主要用于分工会和各工会小组搞各种活动等。)
3、交到学校的工会会费,可作为职工会员搞各项活动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