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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理学院教职工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

时间:2015-09-01 00:00:00 点击:

  为适应物理学院的学科发展要求,为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工作业绩,认真履行职责情况。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等提供依据。依据校人事处考核和聘任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教职工的考核办法

  (一)、对教职工日常出勤情况的考核

要认真履行《吉林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此外,物理学院特别强调:

  1、有课的教师要按时上课,不许迟到早退。教师不许无故缺课。如确有出差或急事,要向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请假。教师在任课时,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注意着装。

  2、行政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间根据学校的具体规定执行。不许迟到早退。不许无故旷工。确有病事假均要向主管副院长或系主任请假。工作时间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注意着装。

  3、物理学院在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会议时,要求全体教职工务必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如确有课、出差在外或有事的教职工,必须事先请假。或会后补假。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4、出国的教职工要认真履行《吉林大学出国管理暂行规定》。对逾期未归的教职工,要求其说明理由。否则物理学院按规定将其上交到校人事处,给予除名。

  (二)、对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考核

  根据人事部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主要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

  考核坚持“客观全面、民主公开、定岗定责”的评价原则,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按照不同岗位,结合学院科研和教学的实际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集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力争做到科学、规范、合理。考核未达标的教职工,限期半年整改,到期仍未达标,则离岗学习,离岗学习期间,停发奖励津贴。离岗时间满一年仍未被聘用人员,视为其不适和继续在学院工作,清退回学校有关人事部门处理。

  (三)、对新留校人员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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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职工的聘任办法

  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物理学院将对教师、行政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等均实行聘任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教师的聘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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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行政人员的聘任办法

  学院行政编制人员可自由竞聘学院设立的行政岗位,各主管院长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要求聘用行政管理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提职晋级、奖励津贴的发放及年终奖金等福利待遇挂钩。

  行政人员每年公开述职考核一次,学院主管院长直接负责本部门行政人员的考核。考核坚持“客观全面、民主公开、定岗定责”的评价原则,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按照不同岗位,结合学院科研和教学的实际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集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力争做到科学、规范、合理。考核未达标的行政人员,限期半年整改,到期仍未达标,则离岗学习,离岗学习期间,停发奖励津贴。离岗时间满一年仍未被聘用人员,视为其不适和继续在学院工作,清退回学校有关人事部门处理。

  (三)、实验技术人员的聘任办法

  1、聘用、考核原则

  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可自由竞聘学院设立的实验技术岗位,各系、中心主任负责按照本部门的教学、科研需求制定实验技术岗位职责并负责聘用实验技术人员。

  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实行逐级负责制,学院主管院长负责全院实验技术岗位的设定及综合考核工作,各系、中心主任具体负责本部门实验技术岗位人员的业务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和奖励津贴、工资晋级、年终奖金等项福利待遇挂钩。各系、中心组织实验技术人员每年公开述职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上报院里留档备案。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全面、民主公开、定岗定责”的评价原则,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按照不同岗位,结合学院科研和教学以及公共工作的完成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集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力争做到科学、规范、合理。

  综合考核未达标的实验技术人员,限期半年在各系、中心内部整改,到期仍未达标,则离岗学习,离岗学习期间,停发奖励津贴。离岗时间满一年仍未被聘用人员,视为其不适和继续在学院工作,清退回学校有关人事部门处理。

  2、考核内容

  实验技术系列人员的综合考核,按照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结合学院教学科研以及公共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从事实验教学的,其教学工作量结合实际参加指导学生数和指导实验教师的工作量计算;从事科学服务、嵌入专业实验和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工作,其工作量按照大型设备资产总值、专业实验和指导科研训练学生人数计算。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相应的奖励津贴也分为三个等级发放。

  在完成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的同时,在学院公共工作、科研服务、实验教学、实验改革、仪器设备维护与功能开发、实验室管理、修旧利废、自制改制仪器设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经考评通过可评为优秀;

  按照岗位职责及学院公共工作完成了正常工作量,即被评为达标;若一项及一项以上没完成,则被评为不达标。实验技术系列人员在岗期间,凡发生设备的严重损毁、丢失不符、无正当理由旷工、火灾被盗等重大事故及未完成学院公共工作者,则视为考核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