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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物理学院网站管理暂行规定

时间:2015-09-01 00:00:00 点击:

  吉林大学物理学院网站是对外宣传介绍我院基本情况,对内为各位教师和学生提供信息服务而建立的信息网络平台是学院信息发布的渠道和对外交流的窗口,为进一步加强网站的管理和使用,促进网站工作的健康发展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有必要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以及学校的互联网管理规定,结合商学院具体特点,经过学院领导研究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站的管理工作和日常维护由学院网络制作小组负责,指定专人作为网站管理员。

二、网站网页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各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各种消息的发布。

三、学院网站管理员的职责是:

  1.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为各部门管理员分配权限;

  3.根据需要对网站栏目结构设置进行调整;

  4.对各部门进行公告的发布和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5.添加网站二级页面中的系所介绍办公指南两个部分的内容,由相关系所、办公室负责人供稿;

四、可以上网发布的信息内容包括

  1.学校官方的各种管理规定、各项规章制度:

  2.学院领导以及学院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决定等政务公开、可完全对外的内容;

  3.上级领导来我院视架、指示等重要信息;

  4 .学院领导接见客人来访、参观的信息;

  5 .面向全院、全校或者全社会的通知、公告;

  6 .学校的重要通知和新闻等;

  7.学院举办或承办的全国性、区域性或者全校范围的学术活动、学术交流等:

  8.学院或个人受到上级奖励的情况;

  9.本部门的新闻、通知和公告。

五、禁止或限制发布内容:

  凡涉及到学院机密或者教工、学生隐私的内部信息请不要公开发布;凡涉及到学院内部形成的不可完全对外的内容要经过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上网公布。

六、违反本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学院将直接追究直接负责人和部门主管的责任。